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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过往与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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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筝从宿舍楼下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宋茵背对着她靠在车旁边玩手机,以筝三步两步蹦过去,正要伸手拍她,宋茵背后就像是长眼睛了一样,一把拍下以筝的手,调笑道:“怎么还敢蹦跶,你肚子里万一有什么了怎么办?”

    以筝白了她一眼,飞快的钻进车里,打开冷气,缓缓地舒了一口气,心情轻松了许多。

    宋茵从左边钻进来,系好安全带后,继续笑:“还不系安全带,当心你儿子踹你啊。”

    以筝觉得很无语,扭头扣好安全带,伸了个懒腰:“去哪儿吃饭啊,我快饿死了,早饭还没吃。”

    很久以来,她只有面对宋茵的时候,全身的戒备才会松下来,这种感觉哪怕是沈遇都无法给她,至少现在,他还给不了。

    想到沈遇,她的表情便有些冷了下来,宋茵看了看她:“怎么回事儿啊你这是,变脸变得四川脸谱似的,你们家那位今天又点你这炸药包儿了?”

    以筝摇了摇头,赶走突然涌上来的异样感,拍了拍座位:“我要吃肉!”

    “好嘞,等着。”宋茵笑了起来,打着方向盘拐出学校。

    “你以后还会回学校么?想好以后做什么工作了没?”

    以筝把自己缩进软软的车座里,冷气开的有点大了,有点发冷:“恩……应该还有几次吧,说不好。至于工作,可能会去研究院,你知道的,历史是个大冷门,出路也不是很多。”

    宋茵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车开了有一会儿,以筝有些昏昏欲睡,快睡着的时候,车速慢慢的降了下来,却是停在了麦当劳的门口。

    “堵车么?”她探头,前面的路很畅通啊。

    宋茵笑着看她:“不是要吃肉么?下来吧,姐姐带你去吃肉。”

    以筝满脸黑线,磨磨蹭蹭的从车上下来:“姐姐诶,咱们两个加起来都已经五十岁的人了你觉得额……吃麦当劳真的好么?”

    “少废话。”宋茵拍了拍她,“乖,去里面等着,我去停车。”

    以筝认命的点头,走进去,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等着宋茵回来好去点餐拿餐。

    等了有一会儿,宋茵却一直没回来,以筝百无聊赖,盯着麦当劳里灰白色的灯罩发呆,旁边有人走了过来,很熟悉的脚步声,她几乎是立刻便判断了出来,但是以筝却不敢回身,只盼着他没有注意到自己。

    那人似乎已经吃过饭了,朝着门口的方向走出去,期间没有注意到以筝,不知为什么,这让她莫名的舒了口气。

    怎么会那么巧,来吃个麦当劳都能遇见,还是说,他几乎每天都只吃这个?眉头微微的锁了起来,她怎么会忘了,这个人生活不规律,除了收藏癖之外,还有三大喜好:牛奶、报纸、麦当劳。

    沈遇一直觉得早上起来一杯牛奶是最好的饮食习惯,但是他拒绝喝西瓜汁,草莓汁等红色的果汁,以筝猜测大概是职业病罢了。

    报纸是牛奶的最好搭档,沈遇曾经这样向她描述,以筝不置可否,每天一杯牛奶加一份报纸,典型的老年生活,她只是二十四岁,还没到要掉牙齿的年纪,这等生活方式,她确实不敢恭维。

    至于麦当劳,没有什么原因,他就只是懒而已。

    想到这里,以筝嘴角微微扬起,正巧被走过来的宋茵看到:“笑什么呢?看见男神啦?笑的分分钟把人强了一样。”

    “说什么呢。”以筝转移话题,“去点餐吧,我只吃肉啊,其他的一律不要。”

    “遵命!”宋茵做了一个夸张的动作,一溜小跑到收银台那里去点餐,哪里有平日里的熟女气质。

    以筝托着下巴摆弄手里的餐巾纸,单手折了几下,折出来一朵百合花来,她把那朵纸花拿在手里细细的摩挲了会儿,脑子却是越发的空白了。

    这花的折叠方法,是曾经的一个人教给她的,那时的她多笨啊,连这么小的东西都不会折。

    宋茵很适时的走了过来,很敏锐的感觉到以筝的变化,但是她没有说什么,只是将买到的东西摆在餐桌上,麦辣鸡翅、脆香鸡、卡罗比牛肉珍宝三角……一大堆的食物摆了一桌子。

    以筝将手里的纸巾花拆开来,自作轻松的拿起一只鸡翅,咬了一口,什么味道都没有吃出来。

    宋茵将餐巾纸递给她:“喂,想什么呐?这里。”她指了指自己的脸颊,“沾上了。”

    以筝随意的抹了两下,将纸巾扔进脚边的垃圾桶里,托着下巴:“阿茵,你怎么不结婚?”

    宋茵眨了眨眼,笑了:“怎么着,这火还想烧到我这儿来?”

    说完,不等以筝说话,再次开口,却很是正经:“其实到了我这个年纪,说没玩够,不想结婚什么的都是假的,阿筝,我已经二十八岁了。我有时候也会想,我觉得我可能等不下去了,陆绍冰再不回来,我就不等了。”

    陆绍冰是宋茵十五岁时爱上的第一个人,那是一场从开始就注定没有结果的单相思。但是她还是异常执拗的坚持等下去,一等十几年。

    以筝有些心疼的握她的手:“那就不等了,你去找个男神嫁了,让陆绍冰好看,让他后悔自己错过了一个多好的人。”

    “哈哈,像你一样么?”宋茵笑了起来,拍了拍以筝的手,笑的眼泪都要飚出来了。

    找个男神嫁了,这是她们两个之间经常调笑的事情,简单来说,沈遇就是宋茵的男神,要容貌有容貌,要身材有身材,重要的是人脑子好使,智商高,对下一代的基因很有利。

    以筝叹了口气:“我突然有些后悔了,阿茵,我这婚是不是结的太过急躁了?”

    “怎么这么说?”

    “我觉得……”她顿了顿,喝了口水才继续说下去,“我们之间没有感情基础,一直都是处于磨合期,但又总是喜欢触及对方的底线,这样的婚姻有意义么?。”

    “其实,即使是有感情基础的夫妻,在结婚以后也是要有磨合期的。总是会有磕磕碰碰,但是以筝,你觉不觉得是你的原因占了大部分?”

    “我的原因?”

    秦以筝不明白,她有些迷茫,这一年来她自问是真的想要做一个好妻子的,但是他们之间终究还是有太多的问题夹杂中间。

    这不是他们两个第一次闹别扭了,如果没有算错的话,是第三次,结婚才不到一年,分居了三次,这对于任何一个新婚家庭来说都是很奇怪的。而这一次,是时间最长的一次。

    记得第一次分开一周不到,沈遇打电话给她要求和好,态度强硬,以筝自然不肯,觉得他无理取闹,也是那一次,他生病不肯说,要不是以筝回去拿换洗衣服,他差点就要把小感冒转成肺炎。

    第二次,他学聪明了,打着生病的旗号把以筝骗了回去。

    而这一次,闹得是最凶的,近三个月不再联系,以筝一度认为他们之间,这是要结束了。可是,依旧没有,沈遇今天早上的电话让她觉得他们之间的婚姻,似乎只能靠淡忘不愉快来维护,你不提,我不提,大家一起把它压下去,然后等着它有一天,爆发。

    既然已经到了这般地步,为什么还是选择彼此折磨下去?这是宋茵问她的,她不知道怎么回答,舍不得么?她不知道,但是当一个人在生活里成为习惯,是很难将其抹杀掉的。

    沈遇是这样,邹晋亦是。

    沈遇现在的定义是法定的丈夫,是名义上的爱人,虽然以筝不知道自己是否是爱他,还只是一种习惯。

    但是邹晋,却是曾经年少的共同见证人,他们在一起将近四年,没有修成正果的原因却是因为……邹晋死了,氰~化钠深度中毒,死在学校老旧的作废的实验室里。

    那时候,她才大一,认识邹晋的时候在很美好的十八岁,像很多落入俗套的电视剧情节一样,他们两个很相爱,那个时候的秦以筝曾经做过很多关于婚礼的梦,她一直认为在自己婚礼上,会为自己的无名指戴上婚戒的那个人,会是邹晋。

    现在想来,她却是从来没能在梦境里,看见穿着新郎服的那个人的脸。一切都像是冥冥注定一样,大四即将毕业那样,她和邹晋同时考研,邹晋是化学系,她是历史系,一文一理,在很多同学眼里也是说不出的般配,四年的相濡以沫却在一夜之间,全盘摧毁。

    以筝甚至连丝毫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任凭命运将一个驻扎在她心里那么多年的人,生生挖去。

    2013年1月28日晚上9点

    当时的以筝和邹晋坐在自习室里上自习,邹晋接了一个电话,是他的室友打来的,就在那个电话之后,邹晋决定要出去买夜宵,虽然按照习惯来说,他们两个每天晚上都会吃些夜宵的,但是那天,以筝像是预感到会出些什么事一样,身体很不舒服,她本来是拒绝的,但是邹晋还是去了,然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邹晋走了半个小时的时候,以筝还没有注意到有什么,但是当时间拉长到一个小时的时候,以筝开始觉得不对劲,她从自习室里出去的时候,外面不知在什么时候开始下雪,而且已经覆盖了薄薄的一层。

    接着,她听见了救护车的声音,警笛的声音,从远方而来,虚无而缥缈,有人从她身边跑过去,相互叫嚷着:“老实验室里死人了,就在刚刚,好像是个大四的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