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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吟了一首又一首直至东方发白,一夜之中他竟不觉得累也不觉得冷,只是精神极度亢奋,在天台上来回踱步。

    科长听陆忧说了他的这一夜,不禁连连惋惜。科长说你和那人一起在歌厅里多好,男人之间有两种关系是最死心塌地的,一种是相偕打过江山,一种是相偕玩过女人,相偕做过这两件事,便是生死之交,割头不换的交情。科长说陆忧你真是可惜,放过了机会。

    陆忧陪着笑脸,心里却道这世上哪有割头不换的交情?相偕打过江山的不也被杯酒释了兵权么?

    话虽如此说,陆忧心里却仍旧有些惴惴不安,直到那张单子终于尘埃落定的签下来。

    单子下来了,是陆忧主签的。这件事在陆忧所在的汽车城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人人都说哎哟,这成天不声不气的小子居然爆这么个冷门!邓哥当然是第一个听说的这件事,他一个字也没说,只是深深地看了陆忧一眼,那一眼足可以活剥人皮,陆忧走出了多远还觉得身后是个大冰窖,正在缓缓地散发着啮人的冰冷气息。

    陆忧从公司领到的奖金比料想中的打了些折扣,陆忧心知这是邓哥的“功劳”,因为自己先有些亏心,故此他也没有认真计较。陆忧拿了那些钱后先按照事先的约定给签单予他的客户私人帐户打过去了一笔钱,也买了个最新款的手机送给帮他引荐的科长。其他的钱,陆忧想这都是属于我自己的了!

    陆忧决定的第一件事是:买一枚戒指。

    陆忧请公司里几个一贯虚荣成天只挂着名牌服装和化妆品的女同事吃了一顿必胜客,从她们的嘴里他知道现在女孩最想要的婚戒是Tiffany的牌子。有个女同事边优雅地叉着比萨边说:“好多女孩没有Tiffany指环就不肯嫁呢!贵是挺贵的,但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当然要风风光光的,不知道我们的钻石新贵陆忧看中了谁?”

    女同事语气酸溜溜的,同时还暗暗地将她自己光裸的膝盖凑上去碰了碰陆忧的膝盖。陆忧一下子面红耳赤,尽量不动声色地将膝盖向一旁挪了挪。

    买了一枚Tiffany婚戒花了陆忧两万多元,陆忧掏钱的时候也曾有过一丝的犹豫,陆忧想这么多钱够给老家翻新房子了,可转瞬之间陆忧又想起了齐云的脸,想起了那一夜灿烂的星光,想到梦里齐云的笑靥,陆忧想到这些便一咬牙把钱掏了出去。

    当天晚上,陆忧在地图上寻找齐云支教所在的山区,找到那个离自己老家只隔着一道省界的亲切的地名,陆忧猛然觉得天地清澄,有一股能量似乎从宇宙中心的一个金光妙曼的地方注入他的身体。

    对,他要去找齐云,他要把我要把Tiffany戒指送给齐云,让她答应做我的妻子,然后保护她,照顾她,今生今世永不分离。

    第二天他下了班,来到邓哥办公室请假,办公室里只有邓哥一个人在,这样单独和邓哥面对面让陆忧浑身每一个细胞都感觉不自在,只是硬着头皮来罢了。

    可是邓哥却貌似甚好涵养,仿佛已经想不起来前一阵子发生的事,他眯着眼睛看了陆忧一会儿,居然缓缓地笑了。

    “公司这几天生意正好,你请假一周损失不小啊。肯定是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吧?”

    陆忧想了想,还是将他要去一个偏远省份见女友的事情对邓哥说了一遍。从心底说,陆忧对这位老大哥还是敬佩有加的,这次做了对不住邓哥的事,是不得已,他其实也已经暗暗发誓,今后好好努力工作,为邓哥长脸,将来也一定想方设法弥补邓哥今日的损失。

    邓哥斜斜咬着烟斗,表情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去看女朋友啊,那倒是应该的。”

    说罢,痛快地给他批了一周的假期。陆忧鞠了个半躬,深深致谢,告辞到门口的时候,邓哥突然叫住他。

    他回过身,只见邓哥眯着眼睛,远远望着他,莫名其妙地来了一句:

    “山路不平,你脚下可得当心点啊。”

    一句话说得陆忧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是他没再问什么,辞别了邓哥,回到自己租住的平房里收拾好简单的行李,在自己的背心里缝了一个贴肉的衣袋,把戒指妥妥地装在这里边。

    第二天清早他背着一个斜挎的大包,乘车到通往远郊县的长途汽车站。长途汽车站人流杂乱,陆忧远远看到墙角有几个男人,或站或蹲在那里,卷起的T恤袖子里隐隐露出后背的纹身。

    陆忧似乎感觉到他们的目光,像鲇鱼一般不甚友善地在他身上滑来滑去、几乎入肉入骨,不过车站本就是鱼龙混杂的场所,陆忧并不以为意,只是把斜挎大包往自己胸前拢了拢。其实那背包里也只是装着一些零钱罢了,陆忧真正在意的东西,就在他胸口,贴身贴肉的,他时时刻刻都能感觉到那一小块金属的存在。

    陆忧要等的那辆车进站了,他随着大包小裹的人流往车站里挤,那几个纹身的男人却嘴里喊着“借过借过”,一边从人流里钻了出来,领头的大汉一把揪住陆忧的衣领。

    “哎……你怎么……”

    陆忧一句疑问还梗在嗓子眼里,大汉已“呸”一声把嘴里叼着的烟屁股吐出来,手上却半点没松劲儿,似笑非笑地瞅着陆忧的脸:

    “陆忧,你小子见到哥哥我都不打招呼,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陆忧心下一沉,这帮人脸孔陌生,可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分明是有备而来。他使劲地挣了挣,却只能使自己的身体站得体面些罢了,那大汉揪住他衣领的手竟然像是钢铸铁砌的一般。

    陆忧从小就是家里的劳动力,上大学之后学业负担虽重,但深知身体是拼博本钱的他一直锻炼不辍,体力也可以说比一般人要强不少,可这样暗中一较量,便清楚的知道眼前这拨人非同一般,估计是练家子无疑。

    他约莫也猜到几分这几人的来路,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沉声问:

    “你们想干什么?”

    大汉哈哈大笑:“你问我?来来来,你到这边来,哥哥告诉你。”

    大汉手上一使劲,陆忧的身形一个踉跄,直出了等待登车的队伍,被扯着向着候车厅门外的长廊而去。路过的人们虽然也难免侧目,但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那领头的大汉一口就叫出陆忧的名字,显见他们是熟人,估计也是有什么私人恩怨,旁人更犯不上过问。

    更何况跟在大汉身后的一个纹身小青年,边跟着走还边嘻皮笑脸地对着侧目的人们解释:

    “这小子,抢我大哥的女人,大家评评理,这是不是他自己找死?”

    围观的人们“哦”的一声,再投向陆忧的目光里就充满了探究、鄙夷以及幸灾乐祸。

    大汉将陆忧拉扯到长途汽车站外的一个僻静的角落里,陆忧刚在他们的推搡下站定,就挨了劈头盖脸的重重几拳,打得陆忧眼冒金星,同时尝到了自己鼻腔流出的鲜血滋味。

    陆忧抬起一只胳膊挡住脸:“青天白日你们为什么打……”

    “嗡”地一声,他的耳根又挨了一拳,大汉问:“你是想问我们为什么打你吗?”

    陆忧想了一想,突然心中雪亮。刚想说什么,可是莫名其妙地只觉腿一软,他滚倒在地上,墙角积水的酸馊味混合着稀泥和青苔的气味直冲入他的脑子,他屈起双臂抱住头,可对方在打架这件事上明显比他有经验得多,暴风骤雨从天而降,他的浑身无一处不感到催枯拉朽的疼痛。

    混乱中,陆忧感觉到喉头涌上来一股液体,他艰难地咽了一下,那股浓浓的甜腥味刺激着他。他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倒不是怕死,但无论如何总不能死在一群流氓混混的手下。

    他猛地张开了手臂,大喝一声:“你们打死了我,难道就对谁有好处了?”

    对方领头的大汉一愣,用左手的掌心揉搓着自己因为揍人太狠也感到疼痛的右拳,冲陆忧一扬下巴:

    “小子还挺硬气,那你自己说吧,怎么办?”

    陆忧说:“邓哥要的,其实不就是钱么。”

    大汉哼了一声,“那你是打算还钱了?”

    陆忧说:“除掉给客户的回扣,和已经花掉的,剩下的我都给他。”

    大汉皱着眉,问:“还剩下多少?”

    陆忧说了一个数字。男人抬手就是一个耳光,骂:“剩这么少?当我们是傻子?”

    陆忧擦了一下嘴角的血,“就是这些,邓哥也是做销售的,不知道现在销售多难做?铺路的钱也要有一些。你们就说句痛快话,要还是不要?钱我都存了起来,你们打死了我,钱就取不出来一厘一毫。”

    大汉骂骂咧咧了两句,可还是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对他手下的一个小兄弟说:

    “看着他,我去给邓哥打个电话。”

    大汉走到墙角的另一边去打手机,半天都没有回来。几个小兄弟懒洋洋地,或蹲或站在一边,冷冷地瞅着陆忧。

    陆忧心里惦量了一下局势,突然暴起,大步流星地向不远处人烟稠密的地下通道跑过去。

    “你为什么要逃跑?”

    多年以后,齐云听说这件事,仍然像听一幕惊险的故事。

    “我怀里还揣着那只给你的戒指。”

    陆忧淡淡的说。齐云心头升起一阵怅然而温暖的感动。没错,他要是不跑,这只戒指当天就难保不被那些人搜去。他选择了在当时情况下并不明智的逃跑,不过就是为了保护着对她的一个承诺?

    “那……你被他们追到了没有?”

    陆忧迟疑了一下,说:

    “当时,是没追到的……不过这城市又能有多大?邓哥是道上混的人,要找到我,并不比从自家羊圈里抓一只羊更困难。”

    齐云点点头,这也解释了陆忧为何最后也没有出现在她支教的地方,害得她空欢喜一场,也铸就了这后来许多年漫长的离别。

    她有些难过,“邓哥……后来再找到你,肯定轻饶不了吧。”

    陆忧随意点点头,又说:“不过后来,我们就成了坐下来好好地谈判。”

    “他会愿意和你谈判?”齐云奇道:“你有什么筹码?”

    “我是没有……”陆忧说,“可是那时候,我认识了齐叔叔。”

    齐云全身一颤。自己的父亲就是在这时候出场的?这是一个巧合,还是命运开的一个恶毒的玩笑?

    “你和……和我爸是怎么认识的?”齐云听见从自己的喉咙里,挤出如此干涩的疑问。

    “当时虽然也觉得没用,可又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来,所以我就报了警……一来二去,结果被卓美知道了此事。”

    陆忧皱着眉,慢慢地回忆着这一段可能是他人生中最为耻辱的往事。齐云是知道的,卓美的父亲虽在市局担任局长,但因是基层升上去的干部,颇能和下面的人打成一片,所以得知此事并不奇怪。

    “卓美倒是很讲义气,愿意帮我想办法。她约了我和在公安局担任要职的父亲见面详谈……结果那天在茶楼和卓美父亲见面,凑巧齐叔叔也来了。”

    齐云想,其实陆忧心里也清楚吧,这事情根本不是什么巧合。应该就在那个时候,父亲得知了自己这个不肖女儿和陆忧大学四年的“地下情”,不过父亲城府也够深的,他没有质问自己的女儿,甚至一丝消息也没漏,只是和陆忧会面——父亲心里想的是什么?可以肯定不会是好风频借力,促成这份恋情。

    不过齐云总算知道了这就是自己父亲和陆忧的第一次相见。另她想不到的是,父亲一见陆忧,竟然十分欣赏这个不卑不亢的年轻人,古道热肠地表示愿意就化解他与邓哥之间纷争出一份力。多少年后得知此事,齐云心里有微微的甘甜,也有重重的苦涩。

    “虽然有齐叔叔从中调停,但邓哥也不是易相与之辈,再说这件事情,到了归齐还是我输在理上,所以欠邓哥的钱总归是要还的,邓哥看在齐叔叔托的中间人面上,给宽限了一些时日。”

    齐云叹了口气。她怎么不知道,对于当年的陆忧来讲,宽限一些时日能有什么用?他一个毫无根基的农家子弟,在陌生的都市里又从哪里找到那笔要退赔邓哥的“巨款”,更何况汽车城的工作显然是不能再做了,虽然父亲出面给陆忧介绍了城建公司的工作,但一个小办事员,又能赚几个钱?

    何况,就是这样一份工作,把陆忧推到了何觅良的眼前。命运在这里拐了一个弯,从此就背离了年少单纯的时光、奔向不可测的陌生之路。

    “所以,当何觅良出现,许你以功名利禄,换取你为她做三年的挡箭牌,你就答应了?”

    齐云极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却还是流露出一丝不甘。是啊,毕竟是真心相爱过的人,而且爱得天崩地裂,怎么就会为了几万块钱债务就背叛了最初的深情?古人不是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不是的,小云。何觅良第一次向我提出这个倡议时,我尽管走投无路,还是一口拒绝了她。”

    陆忧稳稳地回答,让齐云惊奇地挑起了眉毛。

    “可……那又是为了什么。”

    陆忧的眉毛蹙成一团,事隔多年再提到彼时的事,他却仍然掩饰不住声音的一丝颤抖。

    “小云,我妹妹出事了……就在那几天。”

    陆忧自从到城里上学后,因为要节约路费,所以从来没有回过家乡,和父母亲人的联系就是靠每月一次的长途电话。陆忧农村的家里当然并没有电话,不过村里的小卖部有村里唯一的一部电话,谁家外出打工读书的孩子打电话回家,都是先打到小卖部说一声,约好30分钟后再打,然后由小卖部的老板娘到家里去喊人。

    那一天陆忧按老规矩,打电话请小卖部老板娘去他家喊他娘,可过了半小时再打,他娘还没到。问小卖部老板娘,老板娘一口咬定她是上陆忧家门去喊了人的,又说约莫他娘是家里有事耽搁了,让陆忧过10分钟再打过来。

    可十分钟后陆忧娘仍是没到店里来,陆忧央求老板娘去他家里看看,可老板娘嫌她要走便没人看店,不肯去,只说让陆忧再等10分钟。

    陆忧足足等了有20分钟,又一次打通了小卖部的电话,这回连老板娘也有点焦急了。

    老板娘在电话里嘀咕:“咋回事?家里没有,道上也不见,店里更没人影儿。这黑灯瞎火的,别是不小心掉到沟里才好。”

    陆忧心里一阵堵,几乎立刻喝令老板娘闭嘴。可是现在他有求于人,又怎么敢嘴硬,他用几乎快哭出来的腔调哀求:“姨,你想想办法啊!俺娘要是有个三长两短,那可是一条人命啊!”

    老板娘嘀咕了两句,估计也是怕真闹出人命,勉强答应了叫她家大小子沿着路找找看,让陆忧过半小时再打电话来。

    那半个小时何其漫长。陆忧觉得自己不是站在出租屋里,反而像是站在一口蒸汽腾腾已经沸开了的热锅上,他被蒸得头顶冒汗,眼前发花。

    终于熬过了半小时,陆忧马上又将电话拨了过去,使他喜出望外的是,一拨通电话,母亲的声音就顺着电流传过来,苍老的,连声音都憔悴,但却是热热的,亲亲的,就好比一碗热粥灌进了饥饿透顶寒冷透顶的流浪汉肚里。

    陆忧急切地埋怨:“娘,你去哪里了?走路这么慢么?”

    母亲倒是挺轻松:“没事儿!你刚让人找,我就来了。我没去哪儿,就到村口你王婶家借一块钱。”

    母亲还解释道:“来这里接一个电话,要给店里交一块钱。”

    这个村口小店不成文的规矩,陆忧是知道的。可是他突然说不出话来了,一下子热泪滚滚地哽上喉头。家里现在竟然是连一块钱都拿不出来了?接个电话怎么竟然还用专门到别人家去借钱的?

    他压下哽咽,问:“妈,咱家没钱了,是不是因为我大的腿病又犯了?您别急,我给您寄点钱回去。”

    母亲笑着拒绝:“娃呀,不用不用,你在城里刚立住脚,难哩!我听村里老何家出去打工的小子说,城里东西金贵,一碗面条卖三十块,一套房听说要几百万——老天爷!有几百万,那城里的房都是玉皇大帝的宫殿不成?”

    陆忧急问:“我大的腿真没事?”

    母亲说:“腿真没事,是你二妹回家来了。”

    陆忧这才知道是为了在广东打工的妹妹。可他心里奇怪,二妹最懂事不过,每年不管她人回不回家,那一千多元寄回家的钱总是在春节前按期到家的。她怎么可能反而要花家里的钱?

    陆忧问:“妈,妹咋啦?”

    母亲沉默了一下。她这样饱经沧桑的女人,早已习惯用一种举重若轻的态度来应对夹在每一天的生活中、扑面而来的艰难困苦。对于她来说,这种沉默就已经意味着无声地哭泣。

    一片黑影升上陆忧的心头,并且把那里严严实实地罩住。

    “陆忧,你妹她命苦啊!在广东厂里这几年,都没过一天人过的日子,吃不饱穿不暖,每天跟机器一样十八九个小时干活,这种干法,三年两载下来一台机器就磨坏了,可你妹他们这些工人,只要干不死,还得往死里干……”母亲叹口气,接着说:“前一阵子,你妹自己一时没注意,也是累得受不了走了神,轧货包带子的时候把她胳膊也轧了进去,一条左胳膊,整个就没了,人也成了个血人……”

    陆忧不能置信地听着,天旋地转。

    过了好久,陆忧才极低的声音问:“送医院了?”

    母亲反问:“谁送?送得起?”

    陆忧急了,一口恶火直从喉咙里喷出来。陆忧怒说:“还有谁?我妹的老板啊!这是工伤,他得负责!”

    母亲说:“说啥呢,娃,老板那么精个人,你妹进厂时就和他签了字画了押,生死由命——都白纸黑字写着呢,你妹自己按的红手印。再说就是没这红手印,你妹一个女娃孤孤单单在广东,咋能拧得过大老板?”

    陆忧觉得恐怖,骨头缝里丝丝冒着凉气。

    陆忧问:“娘,那你啥意思?认了?”

    母亲很肯定地说:“认了。幸好老板还没坏透了良心,派人把你妹送回到家来,结算清了以前的工资,还额外给了五百块,说是补贴。那是大热天时候的事,回到家你妹的胳膊断口连带整个肩膀都化了脓,我和你爹赶紧在家给她调养,这不,三个月了,伤口倒好了,就是胳膊再也接不上了。”

    陆忧抬起手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又抽了自己一个耳光,他悲哀的发现:并不是做梦。

    陆忧嚎叫起来:“娘,你等我去广东!你等我去我妹打工的厂里采集了证据,找那个黑心老板算帐,给俺妹出一口气!”

    母亲在那头也嘶吼起来:“陆忧!你敢!”

    陆忧没想到母亲是这种反应,他猛然愣住。

    母亲说:“忧,你不能去。你妹反正是已经毁了,别说胳膊拧不过大腿,就算你真的跑广东,找到清官大老爷翻了案,可你妹的胳膊还能再接上了?更何况广东开厂子的那些老板,哪一个好惹?你要是去了,我这闺女的一口气出不来,还要搭上儿子一条命,你让我和你大、还有你那残疾的妹,以后指靠着谁去?”

    陆忧泪如雨下。只听见母亲在那头接着说:

    “忧啊,你要是为你妹不平,就在城里好好地混。你妹为啥跑去广东打工,陆忧你心里最清楚,将来你要是真出息了,你要看顾你妹一辈子呀。”

    陆忧哭得把自己都噎住了,挂断母亲的电话之后,陆忧还用不断发出忙音的电话筒砸自己麻木的额角。陆忧嘶哑地抬起头来叫着:天啊,天啊,天啊……

    半夜,陆忧在租住的平房院里,那个水流冰冷的龙头底下反复洗着自己被泪水浸湿的脸。摸黑走回房间,躺上自己那张硬得烙人的木板床时,辗转难眠。前胸有个东西一直硬硬地抵着他心脏的位置,那是他为了向齐云求婚时预备的钻戒指。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陆忧的脑海里,一晃闪过齐云微笑时的样子,然而只是轻轻的一下,又迅速消散在茫茫无边的黑暗中。现在陆忧的心里,满满地塞斥着血水和眼泪、岩浆和火焰,而齐云却像一朵高贵洁白、结着淡淡愁怨的丁香花,与整个情境不符,亦无隙落足。

    ——齐云,我拿什么来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