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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晚饭,蓝侬带着自己的手下回到了负责站岗的城墙,此时的天色已经全黑下来,士兵们从城墙上眺望远方,那是华灯初上的夜市。

    市民在屋内做晚宵,屋顶冒着炊烟,不时飘来一阵饭香,高墙对此,蓝侬开始想家了。他从来没有离家这么久,也从来没有参加过如此惨烈的战斗,他不知道战争何时结束,也什么时候能够回家。

    他只想最后能够活下来。

    战争永远是两输,活下来,你就赢了,蓝侬是这么想的。

    “打起精神来,士兵。”他的长官伦勃朗拄着拐杖,来到他身边,他发现蓝侬有些走神,提醒了一声。

    “是,长官!”蓝侬应了一声。

    “你让剩下的的人守在这里,你和我去西边的城墙巡逻。”

    “是,长官。”

    伦勃朗和蓝侬在城墙上行走,伦勃朗因为两天前腿部受伤,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走。蓝侬几次想要扶着他走,但是伦勃朗拒绝了。蓝侬也不敢走太快,慢慢跟着他,一边巡视着城墙周边的动静。

    “真想不到,你出生入死的好战友成了公爵门下的贵客,我想知道,你心里的落差会不会很大。”伦勃朗说的是马尔斯,他知道他们是一起从滑石谷杀出来的佼佼者。

    “其实没什么,长官,我只是替他感到高兴,他二十年里不知道自己是谁,才到北地,身世之谜就有了水落石出的迹象。”蓝侬说。

    “是吗?你知道‘盾上婴’的身份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吗?”

    “我知道,这意味着他是老太子的遗孤,当今陛下的亲侄子。”

    “带火了吗,蓝侬,给我点根烟!”

    蓝侬拿出一个火折子给伦勃朗点烟,然后将火苗甩灭。

    “没错。”伦勃朗说,“这家伙真是天生异类,看我这腿,中了矮脚鬼一下,现在还一瘸一拐的,可他,给人用枪打了个透心凉,没想到今天就好了,还能活灵活现的和人比划拳脚,虽然没打赢,但也是太不可思议的事了。”

    “是啊,在我见过的人里,也就马尔斯能这样,换成别的士兵,能活下来还两说呢。乔万尼说他的母亲是永冬精灵族,他的身体结构很大程度有精灵族的遗传,故而圣水就能治愈他。”蓝侬说。

    “是的,他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然而他体内的人类的那一部分,正是老太子的王室血统。”

    “当年怎么会发生这种事?人类和精灵……”

    “这就是问题所在,当年,也就是二十多年前,也是北地矮人发生了叛变,就和今天的情况如出一辙,只不过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觉得现在的情况就已经够糟了,难道当年他们闹得更凶?”

    “可不是吗,矮脚鬼将整个巨墙关已北全部占领了,并宣布成立了北地公国,当时的詹姆斯国王抵住了贵族们的压力,毅然请求教皇国援手,并开关引入了各国的十字军入境北上,结果没有悬念,矮脚鬼寡不敌众,被各国的十字军杀的片甲不留。”伦勃朗叙述着当年事。

    “然后呢?”蓝侬好奇问。

    “维兰吉也派出了自己的军事力量加入十字军当中,约有两万多人,其中精锐的组成部分就是老太子率领的雄狮之翼骑士团,老太子是骑士团的总团长,他在北伐的战斗中立下了赫赫战功,可没想他英雄一世,到最后竟然和十字军翻脸,帮助永冬精灵守卫家园。”伦勃朗说。

    “不对,长官,十字军既然是前来平定矮人叛乱的,为何还要越过眠霜雪山征战永冬城,岂不南辕北辙?”蓝侬问。

    伦勃朗说着又吸了口烟,吐了些云雾出来。

    “你想错了,年轻人,一切战争的动机都是利益,什么信仰和虔诚在十字军眼里都是没有节操的放屁!他们当年把矮人的家园烧杀抢掠,盆满钵满,还不嫌够,扛着十字架继续北上,将兵锋指向了永冬精灵的家园,十字军杀上了眠霜雪山,雪山上,居住着诸神的后裔,永冬精灵只是其一,此外还包括霜巨人、树怪和熊魔三大部族,此时它们全都联合起来,共同对抗十字军的入侵,战争持续了两个月,十字军和眠霜部族的联军就这样在雪山上展开了拉锯战,白骨累累,堆积成山。”

    “那为什么老太子最终倒戈?”

    “他爱上了精灵族的公主,他们双双坠入爱河,老太子毅然从十字军的阵营倒戈,加入了永冬精灵一方。”

    蓝侬听到这里,眼睛都瞪大了。

    “最后老太子成功了吗?”

    “不,他没有守住永冬城,他战死了,十字军最终用黑魔法之力击败了各个部族,并攻占了那里,入城以后,十字军对城里的精灵百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屠杀和凌辱,最后一把火烧了那座城市,并掳走了老太子的遗孤,也就是我们后来说的‘盾上婴’,这就是整件事的始末,我知道的就这么多,至于‘盾上婴’是怎么流落民间的,这我又无从得知了。”

    “原来当年发生了这么多事,这些事应算得上这片大陆上的不为人详知的秘辛,您如何知道这些的,难道您是亲眼所见?”

    “不,那倒没有,不过我年岁大了,听多了不少乡野传闻,自然能够串联起来。”伦勃朗说。

    蓝侬点点头,也是一阵唏嘘。

    他们聊了半晌,关于老太子的话题告一段落,伦勃朗口中吐着云雾,他停在了一段城墙上,蓝侬也站在一旁,伦勃朗望着远方。

    那是城区内的矮人起义军指挥部,他们将烈酒城的市民广场占领了并肃清了周边的所有行政建筑,以此作为自己的总指挥部。

    “你看,矮脚鬼就住在城里了,就这么和我们耗上了。”他感叹。

    “是的,长官,他们确信这样可以将我们的粮食耗尽,等我们弹尽粮绝的时候,破城而入。”蓝侬道。

    “不会这样了,他们的时间也同样紧迫,杜威福格的军团已经离这很近了,他们不会等到我们吃完最后一粒粟再攻城,那样他们自己也是腹背受敌的。”伦勃朗道。

    “长官您是说?”

    “我有种不祥的预感,他们今晚就会到来,来一场和两天前一样的总攻,甚至更猛烈,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伦勃朗说。

    “我会加强戒备,长官!”蓝侬道。

    “走,再到前面看看。”

    蓝侬和伦勃朗继续向前面的城墙继续走。

    “长官,恕我直言。”蓝侬忐忑的问:“我一直弄不明白那个修道院里怎么会有一大堆的活死人。”

    “那是冥王之指所化成的魔皇花,教会搞的名堂。”

    “那是什么名堂?”

    “这个就说来话长了,这是我们的最后武器,万一到了必要时刻,教会将派人把那里的尸瘟释放出来,让北地被瘟疫感染,让死人为我们战斗。”

    “他们为什么要怎样做?”

    “玉石俱焚,你不明白吗,那瘟疫有多厉害,可以让活人变死,死人变活,你是亲眼见到的。”

    蓝侬回忆了一下那夜,仍然心有余悸,“是,长官,那就如地狱的恶犬一样。”

    “但愿我们永远不要走到那一步,愿上帝与维兰吉同在。”

    伦勃朗边说着,正好看到一个士兵靠着城墙正在睡觉,上前把他踢醒。

    “嘿,士兵,提高警惕,观察敌情。”

    “是的长官!”那名士兵见是百夫长来巡视,赶忙拄着长戟站起来立正。

    然后他们继续向前面的城墙走。

    “你是哪里人?”伦勃朗问蓝侬。

    “我家在王国东部的摩根郡,盛产骏马和烟草。”

    “嗯,我知道,那里的烟草很有名,在北地的矮人当中最受欢迎。”伦勃朗抽了一口手中烟,鼻孔和口中吐出一些云雾,道:“这也是摩根郡的烟草,费尔古斯公爵家的烟草生意几乎垄断了半个维兰吉的市场,呵呵。”

    “是的,费尔古斯是个精明的商人,他还经营着摩根郡的多处牧场,放养军马,趁着这次北地之乱,将马匹卖给军方,大发战争财。”蓝侬说。

    “这家伙了不起啊,我估计他的财富仅次于首相大人。”

    “长官,我冒昧问一句。”

    “问。”

    “您服役多少年了?”蓝侬见伦勃朗已近花甲之年,仍在军中服役,好奇的问了一句。

    “二十七年。”

    “您早就可以退役了,并且可以和我父亲一样。”

    “是吗,你父亲也是当兵的?”

    “是的,他是个老兵,但是在您面前可就算不上了。”

    “服役了多少年?”

    “十五年,是呼啸堡的菲利普亲王的麾下,守卫着海角巨墙。”

    “嗯,那他现在应该在摩根郡的农庄里安享晚年。”

    “是的,长官。”

    “今天的聊天很愉快,城墙巡查完毕,我们该往回走了。”

    “长官,您听到什么声音了吗?”蓝侬突然来了一句。

    伦勃朗听了听城外的动静,也点点头。

    “是,好像走到这里,一直有种怪响。”伦勃朗又屏声静气听了听,觉得非常不对劲,道:“蓝侬,照明弹发射。”

    蓝侬装好照明弹对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仰天四十五度射了出去,一道光晕炫目而生,划出一道优雅的抛物线,照亮了下面的巷道。

    冒着浓烟的蒸汽战车正在依次行进。

    “上帝,那是什么?”伦勃朗惊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