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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太史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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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良听卢植这么一分析,恍然记起后世那些基层的寄生干部,他们拿着那个所谓的国策当做敛财的法宝,扒房拆屋非法拘禁无所不为,严重玷污了政府的形象。

    金良虽然想不到那些基层官吏会如何挖空心思从这两条罚款规定里敛财,但他知道一旦那些官吏找到空子可钻,到时候丧尽民心的是他金良而不是那些厚颜无耻贪得无厌的官吏。

    金良听卢植指正,开始认真地面对自己政策颁布之后的种种不利的后果,脸色凝重,认真地问询道:“恩师,学生该如何调整,才能把这个政策趋向完美?”

    卢植陷入沉思,他眉头紧锁了好一阵子,等他开口说话时眉头还是紧锁着道:“贤霆,那些郡县官吏清正廉洁之辈屈指可数,即便原来是清正之人,久而久之也会成为贪腐之辈,朝廷任何政策若想执行下去,还必须依靠这些官吏,若是不能让这些官吏得到好处,他们是不会积极地推行的,到时这项政策的执行效力必定大打折扣,甚至会成为一纸空文。”

    卢植在宦海浮沉数十年,他的政治经验非常丰富,政治眼光很是精到。他这番话,并非是空话,这个国度任何政策能否执行贯彻都取决于各地官吏,若是在推行这个政策的同时又能让官吏得到利益,即便那政策再脑残再混蛋,各地官吏还是会趋之如骛地严格执行下去,比如后世那个拆房扒屋乱罚款的寄生政策;若是在执行这个政策的时候不能让官吏得到好处甚至会削弱他们的利益,那个政策便会被地方官吏束之高阁,像后世很多惠民、反腐的政策都半途夭折无法推行就是明证。

    这个执行问题是这个国度政治生活比较阴暗猥琐的一面,地方官吏往往遵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法宝,将当政者用心良好的政策搞得一塌糊涂,诸如王安石变法。这个问题说起来并不复杂。有过多年宦海浮沉经验的官僚都门清,但对于金良而言,却非常复杂。

    金良身体内两个融合的灵魂里。后世那个是大学刚毕业涉世未深的吊丝,吊丝只关注三国游戏、美女,他不是官二代。不但自己没有政治经验,来自父辈的熏陶也没有;而东汉末年这个是骁勇善战却没有多少政治谋略的莽夫,指望他偶尔闪动一些军事谋略来对付敌人还算靠谱,若是让他在政治上搞定对手,对他就太强人所难了,正是因为他缺乏政治谋略,所以才被王允、曹操、陈珪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

    金良甚是无语地望着卢植道:“恩师的意思是,还是要罚款?”

    卢植无奈地点点头道:“若是想让下面的官吏帮助你把这项政策落实到实处。还必须要把一半的罚款留给地方官吏作为奖赏,以激励他们主动积极地推行这个政策。不过你可以稍微把把惩罚的范围缩小一些,罚款的金额稍微调低一些,以减轻对普通民众的压力,可改为,男女若在二十二岁以上不婚嫁者,父母子女每年罚钱各二百钱。一个女子必须要生两个孩子以上,结婚三年后仍只有一个孩子,每年罚一百钱。”

    卢植随后又对另外一点提出了质疑道:“按照规定,夫妻成婚后一年内未有生育者,必须接受官府医疗检查。不论任何一方有疾病不能生育,都必须离异,让能够生育的一方再行婚配。贤霆,这一条似乎太过了,若是夫妻双方恩爱有加,那岂不是强行拆散一对佳偶,岂不是有违仁义爱民之道?!再者,因为男方身体有问题,便逼着妻子离开那男子,也有违我们大汉的礼教。”

    华佗在一旁补充道:“贤霆公,您说成婚后一年内未有生育者,必须接受官府医疗检查,这一点值得商榷。实际上,很多夫妻都是成婚好几年才怀孕生子的,一年内不能怀孕生子并不能说明他们身体有问题,而让人不孕不育的原因有许多种,以我们现在的经验并不足以判断清楚到底是男人有问题还是女人有问题,若是草草下了决定,对恩爱夫妻甚是不公平。”

    金良恍然想起,他是拿后世现代化的生殖医疗技术来推出这项不靠谱的规定,而在这个东汉末年,没有任何先进的医疗器械,华佗、张仲景的医术再神通也不能突破时代的局限,也不能达到后世的医疗技术。

    金良稍微想了一下道:“那就取消官府医疗检查,给一对夫妻三年的时间,若是结婚了三年却没有产下任何子嗣,男方有权休妻再娶,女方被休后要另嫁他人。对于这样的事情,有个底线,就是不能浪费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女,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女都有繁衍子孙增强大汉国力的义务。”

    华佗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张仲景亦补充道:“大汉治下,男女都要在十八岁以前完婚,这一点值得商榷,我认为不宜规定这么早就成婚。”

    金良听张仲景这么一说,感到十分纳闷,早婚早育在这旧社会不是很平常吗。古人有早婚习俗,认为来了月经的女人就是成年人了,就可以担负生育责任了,由于旧社会经济生产力对人口的需求,封建宗法制度对子嗣的重视,古代早婚现象很普遍,文献记载的一般女性婚龄始于13岁,男性始于15岁,特别是当时上层的皇帝和达官贵人,均以御“未笄之女”即未满16岁的少女为时尚,认为女人越年轻,阴气越盛,男人与之交-合会吸收更多的**以滋补阳刚,对男人养生有利。而且,从当时的法律制度上也是保护一夫多妻的,有钱人可以养妾蓄婢,玩弄少女,甚至将穷人家的女孩子像奴隶一样的买来卖去,当做礼品馈赠亲友。

    不过既然是名医张仲景提出质疑,想必是从他医学角度来分析的,应该跟正常人的角度不同,金良便颌首笑道:“愿闻仲景先生高见!”

    张机张仲景一脸严肃地说道:“男子二八而天癸至,女人二七而天癸至,交合太早,斫丧天元,乃夭之由。男二八精通,八八精绝;女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止。交合施泄不可太早,男三八,女三七为佳。古人少年迟婚,多得上寿。今人早婚纵欲,水枯火亢,精神垂尽,仙丹莫疗,悔之晚矣,达者当知。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气完实而交合,则交而孕,孕而育,育而为子,坚壮强寿。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阴气早泄,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寿。”

    金良轻轻地摇摇头,张仲景在拽什么文啊,根本听不懂。

    张仲景看出金良不通他们的有些医学术语,便耐心地用比较白话的方式讲述出来。

    金良这才听懂了张仲景想表达的内容,男人16岁而天数到,有了****女人14岁天数到,有了月经,无论男女结婚太早都会大伤元气,这就是短命的原因。男人16岁精气已通,64岁精气绝;女人14岁月经到,49岁绝经。男女交合**不可太早,男24岁,女21岁为最好。古时年轻人晚婚多能长寿,今天人们早婚纵欲,**枯竭阳火亢盛,精神耗尽,就是仙丹妙药也不能疗救,后悔已经晚了,有见识的人应当知晓这个道理。有的女孩子未到16岁而早嫁,甚至月经未来,冲脉任脉未充盛,血脉也发育不足,就与男人合房,后来虽然月经也来了,但是月经周期错乱不调,不能怀孕生育。男女交-合一定要年龄适当,男人虽然16岁就通了精道,一定要30岁再娶妻,女子虽然14岁就来月经,一定要20岁再嫁,都要等到阴气阳气充实再交合,就会交而怀孕,孕而生育,生的孩子身体强壮寿命长。现今的未满16岁少女,月经刚来,就接近男人过性生活,阴气早泄,未发育完全而受伤害,即使生育了孩子也脆弱不长寿。

    金良将信将疑地望着华佗道:“元化先生,您怎么看?”

    华佗笑道:“男子三十岁结婚,生理上已很成熟,阳刚之气已很壮实,女子二十岁出嫁,**已很通畅,所以生子都很强壮。男三十女二十就是所谓大定之年,男女如果没到大定之年就婚娶,男子刚阳之气和女子柔阴之气必然会有亏损。”

    卢植亦在一旁一脸沉痛地说道:“仲景和元化言之有理,想当年我年仅弱冠便娶妻生子,当时我妻年仅十五,陆续生得二子皆体弱多病,早夭而亡,而我四十岁才得小儿卢毓,毓儿的身子骨就明显健壮许多。贤霆,仲景和元化乃当代神医,他们的意见可不能不听从啊。”

    金良这才想起,为什么后世的婚姻法要求男子不得小于22岁女子不得小于20岁结婚,是很有科学根据的,男女青春期发育年龄并不是结婚生育的最佳年龄,只有男**阳之气充盛,适龄结婚,才能孕育体魄健全的后代,若阴阳之气尚未完实就早婚早育,那对男女双方和后代都会贻害无穷。

    而根据现代医学,妇女生育太早对妇女和婴儿的健康都不利,如子宫收缩无力,胎位不正,胎儿发育不良,临产及分娩时容易发生难产、产程延长、出血量多、胎盘早期剥离等现象,生育过早的妇女,其先天性畸形儿出生率较24~28岁的产妇高50%,而所生婴儿的死亡率高24倍。

    金良突然想起,大老婆蔡琰当初生下女儿金玲绮的时候,只有十八岁,难产进而大出血,恐怕跟生育太早大有关系。

    金良脑门冒出冷汗,连忙把鼓励早婚、严禁晚婚的法令改为道:“大汉治下,男子须在三十岁以前完婚,女子须得在二十二岁之前完婚,在此之后还不婚嫁者每年罚二百钱,男子在三十五岁以上、女子在二十五岁之上不婚嫁者,可由官府强制婚嫁;地主豪绅家蓄养的丫鬟女仆必须在二十二岁前择人婚嫁。”

    金良出了太傅府,飞身上了赤兔马,便要策马回转大将军府。

    负责招贤馆的崔琰一脸喜气,飞马奔来道:“主公,太史慈来了!”

    金良对太史慈渴慕已久,早在去年九月就派人去照料太史慈的母亲,以求得到太史慈母亲的认可,进而得到太史慈的认可,但太史慈一直在辽东避难尚未回转青州,金良又想到太史慈在历史上的主公刘繇本就是东莱人、孔融现在东莱西边的北海,这两人都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若是他们稍微多些求才似渴的劲头,他们得到太史慈效忠的机会就比远在冀州的金良大得多。

    金良一开始的心态便是成败五五开,没有给予多大期望,却没想到太史慈真的来了,他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忙策马来到崔琰的近前道:“是那个箭法无双的东莱人太史慈吗?!”

    崔琰手里有金良给他的大汉贤良册,上面重点提过太史慈的名字,他已经再三核实过了,呵呵笑道:“主公,正是东莱人太史慈。”

    金良二话不说,拨马就往招贤馆奔去,到了招贤馆门前,金良翻身下马,大步流星走入招贤馆。

    最近几个月里,因为金良大破五州世家叛军大破青州黄巾,慕名来投的贤士举不胜举,以至于招贤馆里熙熙攘攘挤满了人,一眼望去,怕是不下五百人。

    而在这五百人里,金良一眼就看到两位英武之士。他们浑身散发出来的英气,让他们鹤立鸡群,与众不同,金良不由得眼前一亮。

    为首一人。身高约有八尺,身量修长,猿臂蜂腰,最让金良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神凌厉如电,神光湛湛,让金良恍然想起了黄忠的眼神,有这样眼神的将领无一不是神射手。

    金良在一霎那就猜出此人应是自己渴求已久的良将太史慈,但金良不敢肯定。因为面前这个人一脸美须髯,看其面容眉目清朗皮肤白皙却也只有二十出头,但配上颌下大胡子凭空老了七八岁。

    金良恍然想起历史记载中太史慈正是美须髯,当然猿臂善射弦不虚发也是正史记载。罗灌水似乎在蜀汉的诸葛亮、关羽、赵云之外不愿再在其他人物身上多做演绎,转述的都是历史上真实的传奇。

    跟正史记载稍作对应,金良肯定了,面前这位毫无疑问,是太史慈。

    太史慈身边站立一人。跟太史慈年纪相仿,却面白无须,身量不甚高大,但气质硬朗。面容刚毅,双目冷峻。一身青色文士长袍,站在威震华夏的金良面前。他没有丝毫紧张,反而用眼神在审视着金良,似乎在考察面前这个主公值不值得自己投效。

    金良大步走到两人面前,向太史慈拱手笑道:“阁下莫非便是昔日为郡太守劫州章而避难辽东的东莱义士太史子义?”

    太史慈脸上露出一丝惭愧,躬身谢道:“区区在下些许贱名何须贤霆公挂齿!”

    金良知道,太史慈脸上浮现出来的惭愧并不是一种矫饰,而是发自内心的惭愧,因为归根结底太史慈办的事情虽然符合道义,却也算不上是什么了不起的成就。

    太史慈为东莱郡劫州章而避难辽东的故事,发生在二年前。

    太史慈自幼十分好学,后被东莱郡太守举荐,担任本郡奏曹史。当时东莱郡与青州之间有嫌隙纠纷,是非曲直不能分辨,而结案的判决多以先让洛阳有司知事者较有利。其时青州的奏章已先发去洛阳有司处,东莱郡守恐怕落后不利,于是求取可为使者的人。

    太史慈时年二十一岁,被选为东莱郡的使者,日夜兼程取道,抵达洛阳,先到公车门前等候,待见青州吏亦至,才开始求通上章。

    太史慈假意问州吏道:“君也是前来欲求通章的吗?”州吏答道:“是的。”太史慈又问道:“奏章在哪里?”州吏道:“在车上。”太史慈便说道:“奏章题署之处确然无误吗?可否取来一视。”州吏并不知道太史慈乃是东莱人,便取出奏章相与。谁知太史慈先已藏刀于怀,取过州章,便提刀截而毁之。州吏大惊高呼,叫道:“有人毁坏我的奏章!”

    太史慈便将州吏带至车里,跟他说道:“假使你没有取出奏章给我,我也不能将其损坏,我们的吉凶祸福恐怕都会相等无免,不见得只有我独受此罪。与其坐而待毙,不若我们俱同出走逃亡,至少可以保存性命,也不必无谓受刑。”州吏疑惑地问道:“你为本郡而毁坏我的奏章,已经成功,怎么也要逃亡?”太史慈便答道:“某初时受本郡所遣,只是负责来视察你们的州章是否已经上通而已。但我所做的事却太过激烈,以致损毁公章。如今即使见还,恐怕亦会因此见受谴责刑罚,因此希望一起逃去。”州吏相信太史慈所言,乃于即日俱逃。但太史慈与州吏出城后,却潜遁回城通传郡章,完成使命。(未完待续。)